协·会·章·程 第 一 章 总 则 本会全称:福州市装饰工程协会 英文全称:Fu Zhou Decoration Engineering Association”, 缩写FZDEA 本会是由从事建筑装饰管理、设计、施工、材料生产、产品营销、中介服务、科研、教育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 人自愿结成的、非营利的 行业社会组织。 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行业利益,培育、建立和完善建筑装饰市场运行机制和行 业自律机制,充分发挥联系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 本会业务主管单位为福州市民政局,并接受其业务指导。本会登记管理机关为福州市民政局,并接受其监督管理。 福州市台江区新港街道群众路65号富城小区1#、2#楼2层01店面 第 二 章 业务范围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行业的政策法规,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建筑装饰市场管理,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解决本业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第 三 章 会 员 (一)单位会员: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从事建筑装饰行业管理、设计、施工、材料生产、产品营销、中介服务、科研、教育的企 业、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 (一)拥护本会章程; (一)单位申请入会需提交入会申请书、会员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的证明材料和其他有关资料;个人申请入会需提交入会申请 书、会员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或专业培训证明。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会员发展工作由本会秘书处及其授权的专业委员会按本章程执行。经本会秘书处授权发展会员的专业委员会必须严格执行统一会员证书、统一 会费标准、统一收费票据的规定。如发现有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秘书处将收回授权。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书。 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无理拒绝参加本会任何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 经常务副会长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本会会员实行年度注册制度。 第 四 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常务常务副会长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1/3 常务理事或秘书处报请会长同意,可以提议召开常务副会长会议。 本会设 会长 1 人,副会长若干人,其产生和任免程序执行 民政局和本会章程的有关规定。 秘书处是常务副会长领导下的常设办事机构,实行常务副会长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 福州市台江区新港街道群众路65号富城小区1#、2#楼2层01店面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每届 1 年,任期最长不超过 1 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 大会 2/3 以上表决通过,报民政局审查并经民政局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并经民政局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 (一)召集和主持常务副会长会议;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第 五 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一)会费; 本会单位会员会费:会员单位 2000 元/年,理事单位 3000 元/年,常务理事单位 5000 元/年,副会 长、名誉副会长单位 10000万元/年。个人会员会费: 2000 元/年。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出纳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 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民政局组织的审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 六 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本会常务副会长表决通过后报会员 大会审议。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 15 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民政局审查同意,并 报核准后生效。 第 七 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常务副会长会议提出终止动议。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民政局同意。 本会终止前,须在民政局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 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经民政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民政局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 八 章 附 则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常务副会长提出终止动议。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民政局同意。 本会终止前,须在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 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经民政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民政局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
协会简介 福州市装饰工程协会是由福州近百家知名装饰企业自愿组成的行业在福州市民政局的批准下成立的社团组织,协会成立于2017年07月31日,协会名称为福州市装饰工程协会,英文名称为“Fu Zhou Decoration Engineering Association”,缩写FZDEA。 协会以发展和壮大装饰行业为己任,在弘扬行业正能量推行各种行业自律规范的同时,以实战为基础,以有效为原则,结合对中国装饰市场环境的深刻认识和全局思维,为广大装饰企业及材料商家提供以统一市场战略推进和资源整合为核心,集营销策划、家装培训、企业管理、技术培训、工程督导、材料整合、媒体关系和整体家居等相关的专业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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